立法院已於去年底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條文,明訂2年內,占地5千坪以上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交通運輸站點、百貨公司及觀光遊樂園區等,應設置親子廁所,並附設兒童安全座椅、尿布台等相關設備。
為因應相關法令及保障婦幼權益,建設局將採專案方式推動全市公園公共廁所改建工程。此外,也會逐步將部分公園內放置的流動廁所升級為景觀式廁所,以改善流動廁所造成的不雅景觀。(7/1*7)*建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公園管理科劉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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