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局長表示,消防局一年來廣徵各界意見,充分討論,過程中雖有人質疑,但經過溝通,也都能瞭解這並非要加重登山者的經濟負擔,而是基於是使用者付費概念,最終民眾都很支持。
台中市政府自104年7月起即積極草擬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條文,同年11月邀請農委會林務局、營建署、消防署、中央氣象局、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林務局東勢林管處、南投縣政府、台中市轄內各民間救難團體、警察局、法制局及消防局等各機關展開第一次研商會議。
消防局表示,一年內,自治條例經多次協商,各相關機關單位均有不同建議與見解,經消防局彙整修改,最終達成共識。
蕭局長說,希望自治條例送行政院後,審核機關盡速審議核定公布實施;在完成議會三讀程序後與報行政院核定同時,同步進行8小時山域BLS基本救命術訓練課程編輯併期待協助各登山團隊辦理山域BLS基本救命術訓練。(7/2*17)*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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