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邱素貞瑜伽天地以補習班方式經營,在台中設有建國、逢甲兩家分班,今年4月底驚傳邱素貞瑜伽歇業後,兩家分班即未再提供任何補習服務,與台北、新北及桃園仍有部分分店陸續恢復營業不同,對本市消費者的影響甚鉅,日前教育局已裁處業者停招3個月,但因業者對復業仍無具體回應與說明,教育局不排除廢止這兩家補習班之立案。
受害消費者可自行到「台中市消保園地」網站下載申請書、切結書及請求權讓與同意書等3張書表,並檢附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契約文件相關資料,郵寄到「臺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直接到消費者服務中心現場填寫,消費者服務中心均會受理消費者的申請案,並移請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起團體訴訟。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提醒,市府僅受理台中市民或在台中補習上課的消費者申請案,受理時間從上午9時至下午5時,相關表格及所需檢附證明可至市府消保園地「邱素貞瑜珈事件專區」(http://www.consume.taichung.gov.tw/lp.asp?CtNode=27681&CtUnit=15071&BaseDSD=7&mp=122020 )查詢,或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
至於其他縣市民眾,可洽詢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屆時申請資料將由消保官彙總後,一併轉交移請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起團體訴訟。
(7/4*12)*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許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