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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學力鑑定考試8日公告簡章

自學高中職學力鑑定考試8日公告簡章,考試分為普通型與技術型,普通型報名為8月26日至29日,分區免費受理報名,10月2日考試;技術型報名9月12日至30日止,考試日期10月23日。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通過學力鑑定考試後,將發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證明具有相當正規學校之同等資格。
105年度自學進修技術型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是為落實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透過鑑定考試,承認具有相當於高中職畢業程度之學力,藉此鼓勵國民透過學習提升社會競爭力。
自學進修「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資格為年滿20歲國民,以及年滿18歲,曾於國中高中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實驗教育者。中部考生可就近至國立台中家商報名,或致電04-22223307轉701、707洽詢。
另外,自學進修「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資格為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技術士證之資格,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具有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之國民。中部地區考生可至國立霧峰高農報名,或致電04-3303118轉702洽詢。
民眾也可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http://www.tc.edu.tw/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考區委託辦理學校網站查詢。(7/6*17)*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6-07-06
  • 點閱次數: 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