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說明,油炸油會與食品、水分、空氣中的氧氣反應,在高溫下食品的水分受熱蒸發,釋放到油炸油中,易造成油脂水解,外來空氣易造成油脂氧化,高溫則造成油脂熱反應 。
油炸食品、裹漿、裹粉食品易留下食物渣於油鍋中,酸價及總極性化合物升高,因此油炸油易變質,當總極性化合物超過25%以上或酸價超過2.0mg/KOH/g,建議業者應全部更新換油 。
另,油炸越久,油的顏色會變深、起泡、有油耗味、變質的產物也越多;而該等油炸食品吸油量大、油膩不酥脆、顏色深、油耗味也重。吃了過多已變質油脂油炸的食品,易造成腸胃不適、嘔吐、肝毒性、骨質疏鬆及心血管疾病等危害身體健康。
衛生局長徐永年呼籲,為維護市民健康,食品業者務必做好自主管理,違規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 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7/10*10)*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聯絡電話:04-25265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