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王局長表示,公共運輸旅運型態本來就沒有週末與週間的分別,尤其遇到連續例假日,更是輸運高峰期,對客運業者來說,若被排除列入勞基法變形工時行業範疇,將造成排班困難,缺工將更加嚴重,業者若無法依規定時間發車,將影響每天利用公車通勤的市民權益。
業者已提出「維持現行14日休2日之彈性變形工時規定」訴求,台中市政府希望勞動部及交通部能夠正視此一問題,以免影響乘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權益。
交通局王局長也表示,交通局與勞工局已主動與市區客運業者協調,研議在維持現行工時規定情形下,透過勞資協調的方式,預計在三個月內共同提出保障駕駛員勞動權益的具體方案,包括工時計算及工資結構方面,希望將缺工衝擊減至最低,並且兼顧大眾運輸功能及市民行的權益。(7/13*14)*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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