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業者任意張貼廣告物於公園、牆壁、電線桿等公共場所,妨礙市容美觀,環保局去年5月起,針對違規張貼廣告物業者提高罰緩金額,每一案從1,200元提高至3,000至6,000元。為進一步遏阻不肖業者,環保局今年再舉辦「潔淨市容獎禮劵 違規廣告無蹤現」拆廣告換禮劵活動,盼結合全民力量,讓拆違規小廣告成為城市運動,一起維護市容美觀。
環保局表示,今年共準備9,000張禮劵,自6月16日起民眾只要拆除違規廣告物重量達3公斤,即可兌換台灣楓康超市100元禮劵一張,由於民眾熱烈響應,活動禮劵於昨日已全數兌換完畢,活動期間共拆除約27公噸違規售屋廣告物,感謝市民朋友熱情參與,為潔淨市容而努力。
環保局也指出,除了鼓勵民眾一起撕除違規廣告紙,也歡迎民眾以錄影方式進行檢舉,若民眾在路上有發現違規張貼行為人,需將整個張貼過程及車牌錄影後,並於7日內將影片寄到環保局,經環保局評估事證完整後依法告發處分,完成處分的案件,檢舉人即可獲得該案罰鍰3成的檢舉獎金。
依據台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規定,提供車輛做為違規張貼廣告物工具,被查獲車輛之車主需提供相關行為人資料,倘未能提供,將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依據104年5月1日修正公布的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違規張貼廣告物行為人的罰鍰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7/22*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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