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將現行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對象向下延伸,符合年齡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及其一方父母皆設籍本市者,就讀本市公立幼兒園可享有免學費福利;私立幼兒園的部份,若符合相關條文規定,可獲得最高每年3萬元學費補助。
另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低於70萬元者,可視家戶所得級距申請雜費及代辦費補助。所得在30萬以下者可申請1萬5千元,30萬到50萬者可申請1萬元,50萬到70萬者則可申請5千元,最高每年補助3萬元。弱勢家庭的幼兒若就讀私立幼兒園,加上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最高每年可以申請到6萬元津貼。
根據教育局統計,10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臺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學費補助人數共計4萬2,932人,經濟弱勢加額補助人數1萬8,557人;執行至今,幼兒園入園人數與103學年度3萬4,345人相較,增加1萬2,817人,提高幼兒入園率的成效顯著。
參酌推動以來各方建議、政策立意、目標及政策規劃與執行面上的合理性,教育局針對方案內容進行部分調整,自105學年度起,比照台中市平價托育補助資格,幼兒申請時設籍本市即可,無須設籍滿半年;另外考量在鄰近彰化、南投、苗栗三縣市工作的父母,中市府擴大補助範圍,凡設籍本市、於鄰近三縣市就讀私幼的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檢附幼兒及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實際居住本市的切結文件,也能申請托育一條龍津貼。若有補助相關問題可洽1999或教育局04-22289111分機54401至54407。(7/22*19)*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陳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