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民眾排出廢棄物時要分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和廚餘。而可回收的資源物包括紙類、玻璃類、衣物、四機一腦(電視機、冷(暖)氣機、洗衣機、冰箱及電腦)、綜合類(指瓶瓶罐罐的容器)、電池、照明光源、塑膠袋和保麗龍等9類。
白局長強調,其中電池類因具有高危險性,請民眾務必將電池、鋰電池等另外收集存放,交付回收車隨車人員妥善處置,如此一來才能避免電池可能因室外高溫或回收場作業機具磨擦,造成引發火苗等意外發生,確保資源回收場安全。
去年台中市共回收1,555公噸電池,市民除交付回收車回收外,也可參加宣導品兌換活動,如回收20顆電池、一顆鋰電池或是行動電源即可兌換「就是肥」環保肥料1包,或者送到住家附近的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設有廢乾電池回收筒的地點回收。
(7/27*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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