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表示,該鱷魚為眼鏡凱門鱷,原產中南美州,是台灣常見的養殖鱷魚,非屬保育類動物,將持續巡查附近是否有相關園區遺失鱷魚,如查證後屬人為飼養野放,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6條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如有破壞生態系之虞,則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表示,台中無鱷魚養殖場,但偶爾在野外會發現鱷魚,可能為飼主或業者不當棄放或不小心放出,恐造成環境與生態問題,呼籲民眾勿隨意棄放動物,共同維護自然生態環境。(7/27*13)*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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