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資所表示,漁港主要是以漁民作業為優先,因此《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也規定:「在漁港區域內不得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請民眾勿違法。
另外,《漁港法》第18條第2項規定:「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海資所曾與漁業署、在地區漁會研議尋覓地點開放,但梧棲漁港腹地有限,港區作業空間不足,並不適合開放民眾垂釣。
海資所表示,已與中央梧棲漁港安檢所組成勸導小組,提醒民眾勿於梧棲漁港範圍內釣魚,8月底前尚為勸導期間,9月份起違規者將依《漁港法》第18條及第21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想釣魚的民眾,可利用目前有開放的大肚溪口釣魚平台及台中港北防波堤,大肚溪口釣魚平台可自由前往垂釣,台中港北防波堤則請洽管理機關「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港務分公司」,電話04-26562611。(7/29*13)*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