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一位陳姓婦人開車載一對兒女,誤入因下雨而淹水的大甲區民生地下道,導致陳婦最後不幸溺斃,時任立法委員的林市長也曾協助家屬爭取權益。
林市長今(2)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2年前事發時,他擔任立法委員,曾協助受害者家屬申請義務律師,現在家屬已與市府達成和解,監察院並已對市府過失做出裁決,如有人謀不臧的地方,他上任後也深刻檢討,現在他代表政府接受國賠,雖是亡羊補牢的措施,仍希望未來不會再產生悲劇。
他也說,市府為免重蹈覆轍,已編列4,000萬元預算,讓民生路地下道截流工程能加速在今年完成,因此今年雨季已未見到當地有淹水情況,希望藉此告慰陳姓婦人在天之靈。
市府表示,市府國家賠償準備金每年編列4000萬元,與治水經費無關。大甲民生地下道婦人不幸溺斃案發生在103年5月中旬,103年底,由市府國家賠償委員會審議完成國賠程序後,市長林佳龍核定國賠金額831萬餘元,104年初,家屬順利獲得國賠金。(8/2*13)*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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