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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抽驗食用冰塊與冰棒40件 複驗7件不合格依規裁罰

中市府抽驗食用冰塊與冰棒40件 複驗7件不合格依規裁罰
中市府抽驗食用冰塊與冰棒40件 複驗7件不合格依規裁罰
炎炎夏日,為保障食用冰品安全,台中市政府衛生局6月底至7月初配合食藥署執行「市售冰品(冰塊)稽查抽驗」專案,總計抽驗台中市食用冰塊及冰棒共40件,其中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初驗超標不合格計有13件,經限期改善複驗仍有7件未通過,已依規裁罰處理。
衛生局抽驗「食用冰塊」20件,初驗生菌數、大腸桿菌群超標共有8件,已通知下架並限期改善,經再次派員複驗後1件已合格、1件業者自行停止販售。
其餘6件經複驗仍未通過,分別為烏日區臻如意有限公司「衛生冰塊」、潭子區合豐商行「衛生冰塊」、沙鹿區沙鹿製冰廠「迷你冰」、大雅區輝智製冰有限公司「輝珠冰塊」、大雅區巨霖冰塊冰品原料行「食用冰塊」、太平區聯晟製冰廠,已依違反食安法第17條同法第48條裁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抽驗「冰棒」20件,初驗生菌數、大腸桿菌群超標不合格有5件,其中外埔區巧鄰實業有限公司「豐瑜漢堡冰淇淋」及「瑞隆枝仔冰」已下架,並分別移請源頭廠商所轄台南市及彰化縣衛生局處辦。
而月眉糖廠黑糖冰棒、綠豆冰棒通知下架後,經派員輔導限期改善,日前複驗已合格;此外潭子區小冰兵食品廠「芋頭冰」生菌數複驗仍與規定不符,已依食安法第48條裁處行政罰鍰。
衛生局表示,生菌數與大腸桿菌群可作為食品汙染監測重要指標之一,若超過標準值即可能代表製作過程,包括衛生狀況、原料水質、食品盛裝器具、產品包裝等已遭受汙染,或成品未以適當溫度保存,導致微生物繁殖。

衛生局長徐永年呼籲,製冰業者應做好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也提醒消費者多觀察產品包裝、現場工作人員及店面衛生維護情形,以保障飲食安全。
(8/4*1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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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6-08-04
  • 點閱次數: 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