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依國民健康署統計資料顯示,每年有超過2,400位國人死於口腔癌,其中逾9成是男性,而吸菸、喝酒、嚼檳榔是口腔癌常見的危險因子,研究也顯示,同時吸菸、喝酒、嚼檳榔者,罹患口腔癌機率更是一般人的123倍。
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在2003年將檳榔子列為第一類致癌物,研究顯示,每天10顆檳榔、長達10年以上者,就算戒掉檳榔,罹患口腔癌的高風險仍會持續10年以上;檳榔子除致癌外,其中的檳榔素(Arecoline)會作用於中樞和自律神經系統,使嚼檳榔者內心產生依賴而成癮,食用第一口檳榔後使人陷入且越嚼越多,無形中危害健康。
衛生局長徐永年呼籲,癌症早期沒症狀,透過篩檢發現的病變,94.2%是癌前病變或早期癌症,治療後存活率將近100%,提醒30歲以上有嚼檳榔或吸菸習慣的民眾,除要定期接受口腔黏膜檢查,更要及早戒除檳榔,遠離口腔癌威脅。(8/8*6)*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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