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表示,昨日在北屯區有民眾聽到狗的哀嚎聲,前往查看後,目擊一名男子以棍棒重力毆打一頭在外遊盪的狗,狗重傷倒地後,立即被民眾送往動物醫院急救,但今日早上不治死亡。目前狗屍體已送驗,全案由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動保處指出,如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將依同法第25條規定處以一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10至100萬元,呼籲民眾應愛護動物,勿以身試法。(8/11*13)*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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