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局表示,事故發生現場共有2台貨梯,其中1台領有建築執照,並於今年2月17日檢查合格,領有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而發生事故的是另一台尚未取得建築執照的貨梯,依據都發局去年10月30日公告的《建築物昇降設備輔導計畫》,應於今年9月30日前領得臨時使用許可證。
目前都發局已在事故現場設置封鎖線,禁止業者再使用該貨梯,將持續輔導該公司依規辦理保養及安全檢查,於取得許可證後再行使用,避免再次發生意外。
此外,內政部營建署也訂有「建築物昇降設備與機械停車設備傷亡事故通報及調查作業原則」,都發局已依此作業原則進行初步調查及處置,將再依規通知昇降設備相關協會辦理事故原因調查。
市府勞動檢處接獲通報後即派員前往實施檢查,初步調查可能因升降機故障停止不動,但後來又突然下降導致意外。
目前市府勞工局已對該升降機予以停工處分並要求該公司提出完整復工改善計畫,經審核通過,無再發生災害危險之虞,才會准予復工,另該公司經調查後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將另案移送司法機關偵辦。(8/19*13)*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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