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都發局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包括「房屋租金」、「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3項住宅相關補貼,截至8月26日共受理6,836件,每戶每月最高可補助4,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受理最後期限至8月31日止,提醒民眾把握時間申請。
都發局表示,受理6,836件中,其中5,970件為租金補貼,807件為購置住宅貸款件利息補貼、59件為修繕貸款利息補貼,預估總件數將突破7,500件。每戶每月最高可補助4,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民眾若購屋地位於台中市,且年齡符合20-46歲,可加碼申請台中市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預計補助380戶。
台中市今年度申請方式更加多元,除了現場臨櫃辦理及郵寄辦理外,首開線上申請服務,民眾可於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網站,憑自然人憑證即可線上申請;現場申請者於都發局住宅管理科設有戶籍謄本申請櫃檯,以及提供中午不打烊服務,民眾可多加利用。
都發局指出,補助名額有限,如申請時因最低評分相同,導致超過當年度公告補助戶數時,市府以公開、公平及公正的方式辦理抽籤,並依結果發給中籤戶租金補貼核定函、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
欲申辦市民請於期限內向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地址: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9-1號)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64601至64605,或請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相關申請書件(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8.aspx )。(8/30*8)*都市發展局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