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從104年8月開始實施,補助對象為2歲以上不滿5歲、設籍台中市的幼兒,父母或監護人一方設籍台中半年以上,就讀台中的公立幼兒園可免繳學費,而符合幼兒園補助辦法的私立幼兒園可獲得最高每年3萬元學費補助。
另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低於70萬元者,可申請最高每年3萬元的雜費及代辦費補助。
補助申辦作業由各公私立幼兒園協助辦理,幼兒園將相關申請資料送至教育局臨櫃審查通過後,教育局會撥款到各幼兒園指定帳戶,再由各園將補助款轉撥家長。
市府教育局於24 、25日分別在神岡區社口國小及中區光復國小辦理 4 場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各項幼兒學前教育補助宣導說明會,以利幼兒園人員了解補助相關資訊,方便協助家長申辦補助。
教育局表示,以往臨櫃審查作業集中在南屯幼兒園或陽明市政大樓辦理,為了簡化審查作業流程、提供便民服務, 105 學年度起臨櫃審查地點已擴增為 10 處。相關補助細節可洽詢各幼兒園,也可撥打市 民 專 線 1999 或04-22289111 分機54401到54407 詢問。(8/31*19)*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蔡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