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酒廠(股)公司」實際負責人陳○新原為台中市製酒業者「新○公司」實際負責人,其所經營新○公司為違規「常客」,因屢遭查獲而於103年10月結束營業,陳嫌轉而在彰化縣另起爐灶,成為「岱○酒廠(股)公司」實際負責人,但卻在台市太平區德利路偏僻山區髒亂的非法地下工廠,利用夜間產製私酒規避查緝,再黏貼彰化縣合法酒廠「岱○酒廠(股)公司」標籤,藉以包裝成合法酒品在市面銷售,以合法掩飾非法及逃漏酒稅。
本案目前由台中地檢署依涉嫌違反詐欺、標示不實之農工商罪偵辦,市府積極配合檢警追查酒品販售的數量及流向。
台中市政府呼籲民眾請勿購買低價劣質酒品,為維護菸酒市場秩序及保障市民消費菸酒安全,市府將持續與內政部警政署、海巡署及海關單位共同查緝私菸、私酒,並加強市場端業者抽檢、抽驗,以維護菸酒市場消費安全。(9/3*17)*財政局
※未成年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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