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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連假將屆 役男出境應申請核准

中秋連假即將到來,台中市政府民政局提醒,民國86年次(含以前)出生依法尚未服役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以免造成困擾,影響遊興。
民政局表示,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之役男,依法尚未服役者,如果計畫於連續假期期間出國短期旅遊,應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請核准(未滿20歲役男應檢附監護人同意書),辦公時間內隨到隨辦。
經核准緩徵之在學役男,也可以直接向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申請,或至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線上申辦專區-國內在學緩徵役男網路申請出國(境)核准頁面,以網路方式申請出境。
民政局長蔡世寅表示,過去常有役男於連假期間計畫出國旅遊,卻因未經事先申請核准致遭境管單位擋駕,無法順利出境,年屆19歲役男依法尚未服役者,務必於出國前完成申請出境核准手續,如有役男出境相關問題,歡迎致電民政局兵員徵集科施小姐(04-22177166)或逕向本市各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9/8*14)*民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民政局施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9608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發布日期: 2016-09-08
  • 點閱次數: 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