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局長表示,未考量排富因素的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今年仍持續辦理,按照老年人口比例推算,逐年將多出1.6億元預算,市政建設將嚴重遭到排擠。因此,從106年起補助對象將限縮65歲以上的低收、中低收老人。
原本社會局期待今年能修訂「臺中市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計畫」,但由於牽涉人數眾多,且民眾對此補助有整年的信賴度,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並依預算法第79條第3項:「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之規定,向市議會提出3億元追加預算案,希望讓目前的制度得以實施至今年底。今日民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呂局長很感謝議員的支持。
根據既有補助規定,台中市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對象,以年滿65歲以上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且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老人或受扶養人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5%以下者,每個月補助最高749元,每年最高補助近9千元。
社會局表示,依台中市老年人口成長率5%推估,105年12月老年人口數約29萬6,432人,再以符合本計畫人口比率64.27%計算,推估105年度補助人數達19萬0,517人,今年因整體法定預算總額限制編列7億元,因此經費不足。
社會局強調,以目前補助條件及人數,持續辦理業造成市庫預算沈重負擔,嚴重排擠其他社福經費,上個會期部分市議員也建議市府應藉由排富措施,減少老人健保費補助等社會福利非法定支出。因此市府研議從106年起健保補助對象限縮65歲以上的低收、中低收老人 5年節省超過60億,節省下的經費將投入到長照、托老一條龍等老人照顧服務,以多元的老人照顧服務取代現金補助。(7/19*8)*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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