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議會國民黨團今(20)日記者會中對多項市政的關切,台中市政府表示,自台中市99年合併升格以來,公共債務99年為532億元,100年為592億元,101年為551億元,102年為498億元,隨後因公債法修正,提高縣市政府舉債空間,103年增加至691億元,林市長執政首年的104年則為749億元,舉債增加金額為58億元,已較執政前一年103年度的193億元,大幅減少135億元。
市府指出,統計至7月底為止各縣市負債狀況,台中市平均每人負擔債務為六都第二低。而根據《遠見雜誌》於6月底公布的2016年「全國縣市總體競爭力調查」,在六都評比中,台中市在整體競爭力排名第3,其中在「地方財政」項目的評比上,也獲得六都第3的好成績,僅次於商業發達、稅收豐富的台北市及剛升格的桃園市,顯示台中市成功透過籌措財源、靈活資金運用、精進債務管控及提升經營管理績效等作為,有效撙節財政。
有關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預算編列至明年1月,教育局長彭富源表示,主要是為了配合學期制,方便家長、學校的申請作業一次撥付,不會在年底時被切割成二次;這是歷年來的做法,會計單位也都了解實務上確實有此需要,並無所謂夾帶隔年度預算的問題。
主計處也說,托育一條龍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是依教育局「105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補助注意事項」第一條規定,105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補助期間為105年9月10日至11月24日,且依預算法第15條第3款規定,歲出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及支付期限者,歸入該支付義務發生日所屬之年度,相關預算無跨年度編列預算情形。
此外,有關議員關切托育一條龍政策105年編列11多億,但追加預算數超過一半,主計處指出,各機關於執行法定預算時,發現與實際需要有所出入,而非辦理經費流用及動支預備金所能容納時,得提出追加預算,教育局本權責依法規及適用情形辦理追加預算,並無違反相關規定。
至於台中市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今年度追加3億元預算案,社會局表示,這與明年起採「排富條款」,也就是將補助對象限縮在65歲以上的低收、中低收長者的措施無關;今年執行中的補助案受限於整體法定預算總額限編7億元,而受補助老人人數多,因此經費不足。此外,受補助民眾對補助有整年的信賴度,市府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並依預算法第79條第3項:「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之規定,向市議會提出3億元追加預算案,希望讓目前的制度得以實施至今年底,並於昨日獲得民政委員會初審通過。
而有關議員認為民政局於今年度本預算刪除里長夾克預算科目,又追加本項預算;民政局澄清,今年本預算原本就沒有編列里長夾克預算科目,本預算700萬元僅做民政業務聯繫座談、表楊地方公益人士獎牌、慰問品等用途;台中市共有里長625名、鄰長1萬3,005名,考量季節逐漸邁入秋冬,本預算不足以支應製作里鄰長夾克,因此追加1,363萬元預算。由於追加預算案還在議會審議中,並無開始辦理招標作業的情形。(9/20*11)*主計處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