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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禮券疑遭詐騙 消保官:可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有民眾上網以85折價格購買禮券,但業者最後疑似不出貨,造成民眾損失;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如業者確有不出貨的情形,且聯絡不上,消費者懷疑有詐欺可能性,可立即向警察局報案,對於所受損害也可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可與業者取得聯繫,但業者因故無法出貨,消費者可向消保官請求協助雙方協調。
今(21)日媒體報導台中市一名嬰幼兒用品店業者,透過成立LINE及臉書群組販賣購物禮券,並以85折價格攬客,要求消費者先付款再交貨,消費者起初有拿到禮券,後來業者擴大攬客並疑似捲款離去,民眾受騙金額達4,800萬。
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消費者購買禮券如發現業者有不出貨的情形,且無法與業者取得聯繫,懷疑有詐欺的可能性,可向警察局報案,或自行至地檢署按鈴申告,消費者對於所受損害,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且免納裁判費,節省訴訟成本,一併解決損害賠償主張。
如業者願意出面,只是因故無法出貨,且消費者所購買之禮券為自己所使用,並非轉賣賺取價差,消費者得向消保官提起申訴,消保官會協助雙方進行協調。此外,若透過線上刷卡支付費用,發現業者遲未出貨,消費者得向發卡銀行提列「爭議款」,請求銀行退款。
康主任消保官也呼籲,為避免類似案件發生,建議消費者透過有安全機制的大型拍賣網站等方式,購買商品禮券,確保自身權益。(9/21*14)*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康主任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1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6-09-21
  • 點閱次數: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