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樹汙水廠用地位於台中市都市計畫區及烏日都市計畫區內,為因應汙水下水道系統整體規劃,市府於民國75年編定劃設楓樹汙水廠用地,面積約15公頃。
但因都市發展及時空背景變化,用地費高達62億元,礙於近年來中央財政緊縮已無力補助徵收,市府因此遲遲未能取得用地,並依計畫開闢,不僅阻礙台中汙水建設推展,也因劃設為公設保留地後,土地使用受限,導致地主權益受到影響。
對此,水利局兼顧汙水建設及地主權益,積極進行汙水下水道系統整體規劃全面性檢討,並依地形地勢整合汙水下水道系統,尋找評估替代方案。
經研提整併方向及方案爭取內政部營建署同意後,中央已於日前通過「福田汙水下水道系統四期實施計畫」,使得懸宕已久的楓樹汙水廠用地,可望提送都發局進行都市計畫用地檢討。
水利局表示,該公設保留地若解編後,將可解決30年來地主持有土地,卻被限制使用的無奈及困境,同時進一步活化利用;此外,台中市汙水下水道建設也可順利推展,共創公共建設與地方發展的雙贏局面。
(9/22*16)*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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