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考會主委柳嘉峰今(26)日在市政會議進行路燈問題分析專案報告,分析1999話務中心、派工案件、人民陳情、市長信箱等接獲民眾通報路燈議題件數,結果發現8月份路燈案件陳情佔建設局受理陳情總件數的50.66%,原因除了近期配合中央政策更換LED燈,也因陳情後無立即改善,造成民眾反覆陳情。
LED路燈陳情樣態中,以不亮佔比88.18%最高,閃爍5.19%次之,第三則為太亮或刺眼佔3.38%;反映路燈案件最多前三名路段為北屯東山路一段、沙鹿中山路、豐原三豐路。
林副市長表示,過去路燈陳情案件不亮、故障,現在換LED再多了「太亮」的問題,請建設局了解是否能改變LED照幅,使燈光較不刺眼,讓市民生活環境更加舒適。而針對陳情路段前三名,則請建設局查明原因,加以改善。
建設局表示,全台各縣市配合中央節能減碳政策,今年8月起,全面將水銀燈汰換為LED燈泡,台中市分為8工區發包,逐步汰換並檢修路燈,目前已更換8萬盞LED路燈,其中約100至200盞遭民眾反映過亮。
建設局說明,由於傳統的水銀燈、鈉光燈燈泡為球體,容易漫射,而LED較為聚光,因此民眾會覺得亮度大幅提高,或是照射到住家中,因而感到不適;建設局表示,目前依照路幅裝設不同瓦數的LED燈,多數市民都感到光線足夠,安全性提高,而針對少數照射到住家內的路燈,建設局可透過加裝遮光罩因應。
黃局長表示,民眾針對LED路燈不亮的陳情案件中,有60%都是因為漏電斷路器因電壓不穩啟動,線路搭接問題佔30%,燈具本身材料問題佔5%。黃局長說,由於LED燈漏電斷路器較敏感,電壓稍不穩就會斷路,導致民眾陳情案件增加,不過經重新啟動,斷路器適應電壓後,同樣問題就不容易再發生。
黃局長說,今年1至8月,台中市接獲通報議題有3萬2609盞,共修復3萬4854盞,平均每天修復143盞,建設局同仁與廠商相當努力,但由於人力不足,影響修復效率。
黃秘書長建議,建設局應確實要求廠商執行修復效率,應於合約明定的48小時內修復完成,避免民眾重複通報,並產生民怨;此外,可以借用高雄經驗,在路燈標示明顯編碼,並告知里長通報技巧,找對修復廠商並建檔攜帶修復工具與材料,避免白跑一趟影響效率。長遠來看,也應考量景觀一致性與修復便利性,採用同款燈具。(9/26*17)*建設局
聯絡人:建設局路燈管理科陳正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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