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飲料類衛生標準」含生菌數(標準:10000CFU/ml以下)、大腸桿菌(標準:陰性)、大腸桿菌群(標準:10MPN/ml以下),這次初驗不合格5件產品為北屯區喫茶小舖北平三店(順盈飲料店)的「紅茶」大腸桿菌群23MPN/mL(g);北屯區清香冰品杯樂北平店的「烏龍茶」生菌數 98000 CFU/mL(g);西屯區秋江茗中科店(秋江茗國際集團飲料店)的「清香烏龍茶」生菌數18000CFU/mL(g)及「四季青茶」生菌數21000CFU/mL(g)/大腸桿菌群29(MPN/mL(g));大里區拾覺「烏瓦紅茶」生菌數93000(CFU/mL(g)/大腸桿菌群>1100(MPN/mL(g));經衛生局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派員輔導製程衛生後,再複抽檢驗已全數複驗合格。
另外,衛生局此次也派員到市面豆花店、冰品店、挫冰店等抽驗冰品用配料,如芋圓、粉圓、仙草、愛玉等共24件,檢驗12項防腐劑,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衛生局說明,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為飲冰品的衛生指標,若超過標準可能表示飲冰品在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可能原因包括作業場所、環境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工作人員衛生習慣不良或盛裝容器不潔等,提醒冷飲製作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產製安全衛生飲冰品,維護市民健康。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17條中央訂定的衛生標準產製食品販售,倘違反前述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徐局長也提醒民眾,選購手搖現場調製飲料或冰品食用,可多留意店家作業場所衛生,工作人員作業習慣及調製飲品區環境衛生等細節,而購買手搖飲或冰品後,也請儘快食用完畢或適當冰存儘速飲用,以安全食用飲冰品。(10/1*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傅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