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白局長說明,市府自104年起至105年8月止,共計接獲民眾檢舉陳情東億紙廠案件48件,該局也派員稽查,分別查獲3次違法空氣汙染防制法、7次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與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共計12次違法事證,並裁罰134萬元。
東億除違反環保法規之外,也被檢舉工廠違法擴廠增建。為釐清工廠違建情況,市府於8月10日由市府環境保護局、都市發展局、經濟發展局、消防局等相關局處辦理聯合稽查,確認該廠違建部分有影響公安、衛生與交通安全之虞,最後決定依法拆除。
至於員工訴求維護工作權部分,市府環保局也表示,紙廠維護工作權與環保應可相輔相成,企業只要善盡社會責任,做好防治汙染工作,即可永續經營,也可維護員工工作權。
市府經濟發展局長呂曜志也表示,對於業者的合法相關權益絕對會予以保障,但業者若有涉及違反行政法令規定的部分,仍應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市府都市發展局長王俊傑表示,市府日前已通知業者自行拆除違建,但因業者遲不拆除,故將由都市發展局強制執行。(10/3*10)*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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