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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衛生局抽驗即食堅果及蝦仁貝類 全數檢驗合格

中市衛生局抽驗即食堅果及蝦仁貝類 全數檢驗合格
中市衛生局抽驗即食堅果及蝦仁貝類 全數檢驗合格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派員到賣場、雜貨商行、生機店等場所,針對民眾常購買的即食腰果、杏仁、核桃等食品,抽查檢驗311項農藥殘留;並抽驗市售水產品蝦仁、文蛤、牡蠣,檢驗非法添加物硼砂,此次兩項食品總計抽驗43件,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衛生局表示,食藥署訂定蔬果「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是依據每項農藥的每日可接受攝取量(ADI)及殘留量,進行多重健康風險評估,以保障國人攝食蔬果作物安全,若民眾長期攝食含農藥殘留超量的蔬果,可能出現噁心嘔吐、腸胃不適狀況,甚至影響肝腎功能,需多加留意。
而蝦仁貝類水產品,這次特別檢驗非法添加物「硼砂」,硼砂是我國禁用的添加物,不法商人可能添加硼砂增加產品韌性、脆度以增加口感,長期食用易造成食慾減退、消化不良、嘔吐、腹痛、腹瀉、紅疹、循環系統障礙,甚至休克等,而此次該項檢驗全數過關。
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生鮮蝦仁、蝦子或貝類時,應注意其外觀、顏色或氣味,有酸味或異味則避免購買;建議選擇有良好冷藏設備的商家選購水產食品,並注意來源是否明確,烹煮時應完全煮熟,以確保食用安全;另外,為保持產品鮮度,民眾應於購買後,儘速烹煮食用完畢或冷藏(凍)保存。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者產製的產品若經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可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而食品若添加非法添加物,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者許可之添加物⋯」得依同法第49條涉及移送刑事偵辦;提醒食品業者留意,共同維護市民飲食安全。(10/6*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傅科長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5700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6-10-06
  • 點閱次數: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