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原規定幼兒須設籍台中市滿半年才可申請,105學年度起調整為幼兒申請時設籍本市即符合資格。另外,設籍台中市,但鄰近彰化、南投、苗栗三縣市就讀私立幼稚園的兩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也能申請。
根據教育局統計,搭配托育一條龍政策,學前教育普及化的效益持續成長,104學年度各公私立幼兒園入園人數4萬7,625人,與103學年度3萬4,345人相比,人數增加1萬3,280人。
教育局並輔導各公私立幼兒園依照市場需求,申辦增加收托人數,105學年度與104學年度相比,公私立幼兒園核定招收人數增加了2,018個名額,也改善幼兒園違規超收幼童的情形。
教育局提醒民眾,「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105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已於9月開放申請,可洽詢各幼兒園、上教育局網頁參考相關資訊,也可撥打市民專線1999或04-22289111轉分機54401至54407詢問。
(10/7*19)*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陳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