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規範:登山活動範圍涉及特殊管制山域,應由領隊帶領,而領隊或隊員之一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是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
這次課程使用基本救命術訓練教材,由消防局醫療指導醫師及具有山搜經驗的EMTP教官群共同編輯,由台灣野外地區緊急救護協會副理事長王士豪及阿爾卑斯登山學校總教練歐陽台生共同校稿、醫師紀煥庭指導,並由衛生局、外聘委員及消防局救護科、搶救科共同進行訓練教材編輯審查修正教材內容。
教授內容包含野外急救原則、高山症、搬運、特殊情況下之心肺復甦術、止血包紮固定、蜂螫及毒蛇咬傷、冷急症、熱急症因應等,建立登山者正確山域意外事故自救暨求救觀念與方法,期望降低山域事故發生,以及提昇人命救助時效。
消防局長蕭煥章表示,領隊或隊員具有基本救命術證照,在登山團隊中成員有突發性急症或意外事故,可以在第一時間做出適當的急救處置穩定其生命徵象,等救難人員到場後給予較佳之緊急救護照顧,使登山者的生命安全多一層保障。(10/15*17)*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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