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國立高中職改市立 改隸前入學學生畢業證書加註原國立校名

國立高中職預計明年1月起改制市立,經費資源、中央地方負擔比例、原市立學校經費是否會被排擠等問題引發各界關心。市府教育局長彭富源表示,改市立後,教育部每年補助經費約69億元,市府也將以5年50億元預算規模,依各校校務發展需求,提供個別化資源協助,不會排擠現有市立學校教育資源;市府已與教育部及本市17所國立高中職達成共識,改隸前入學學生的畢業證書或成績證明書,將加註原國立校名,後續將加強向學生家長宣導。

台中市議會今(18)日召開定期會第4次會議,由市府教育局長彭富源針對「本市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高中職之詳細計畫及目前執行情形」提出專案報告,針對國立高中職改隸與12年國教政策推展,包括中央地方經費分攤方式、改隸後對台中教育的優勢發展等進行說明。包括謝明源、李中、范淞育、吳敏濟、陳淑華、劉士州、何文海、陳清龍、楊正中、張瀞分、蔡雅玲、陳成添、蘇柏興等市議員均發言關心。
彭局長表示,台中市目前有9所市立高中及22所私立高中職,加上17所國立高中職明年改隸市立,與即將改制為完全中學的神岡國中與龍津國中,共計50所高中職,將由市府管轄。
市府也已與教育部達成多項共識,教育部每年補助經費約69億元,市庫負擔計2億元,改隸後有助技職教育發展、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同時解決才藝班、體育班學生於國中畢業後,無法銜接高中教育的問題;為朝事權統一方向前進,教育局去年就已成立改隸業務工作移轉小組,全力推動改隸工作,市府將以專業資源進行中等教育發展整體政策規劃。
針對改隸相關配套措施,彭局長也說明,市府將以5年50億元預算規模,依各校校務發展需求,提供個別化資源協助,協助各高中職均優質化發展,免除原市立學校對於國立改隸市立後,造成資源排擠疑慮;另教育部已於今年9月10日函示,自明年1月1日起,由國教署每年補助市府承接相關業務所需經費,林市長也指示教育局以外加方式,爭取編列改隸後業務移轉所需經費,不會排擠現有市立學校教育資源,而對於即將改隸為市立的高中職,也保障師生依法享有的權益與福利。
另101年度及106年度市庫負擔經費落差比較,彭局長指出,人事費部分,教育部與台中市政府皆以105年度預算數設算,由國教署移撥人事費用,市庫負擔0元;在12年國教免學費方面,經協商後已與教育部達成共識,由教育部負擔,市庫負擔0元,經計算市庫負擔金額為2億0,575萬1,000元,若順利取得私校退撫9,240萬元補助,市庫負擔將為1億1,335萬1,000元。
市議員陳淑華指出,不少學生及家長關心,國立高中職明年1月起改制市立,相關畢業證書等文書將如何標註?
彭局長表示,市府已與教育部及17所國立高中職於8月3日召開會議達成共識,而教育部國教署也於今年8月12日函發17校,於改隸前入學學生,各校於發給畢業證書或成績證明書時,得加註原國立之校名,所以現在在學學生會加註國立,明年入學學生再改為市立,將請學校加強向學生及家長宣導。
市議員李中、陳政顯、何敏誠、何文海則關心,國立高中職改隸後競爭型計畫需負擔10%配合款、目前12年國教免試入學區維持中投區、校地產權未移轉等是否影響學校工程建設等問題。
彭局長表示,市府已與教育部國教署達成共識,改隸後學校仍可持續向中央申請中央競爭型計畫經費,市府雖須負擔部分配合款,每年約8,387萬元,但能獲得中央約69億補助,對於提升學校均優質化發展更有助益。
另目前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為中投區,改隸後因行政事權一致,市府可針對各類型學生規劃研議增調科班,讓其適性進入適合的高中職,也留住優秀人才,增加台中市學生入學機會增加。
此外,依國有財產法第11條規定,公用財產以各直接使用機關為管理機關,因此,國立高中職改隸後,經管土地上的任何建設本權責即可辦理動工,並無須再報中央申請同意。(10/18*12)*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6-10-18
  • 點閱次數: 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