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長林依瑩昨(18)日主持「台中市政府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制度(ICF)推動小組105年第1次會議」時強調,身心障礙者更需要政府的協助,雖然換發新制證明過程嚴謹,但各局處仍應如期完成,並且要與台中7家醫院合作辦理需求評估,讓身障鑑定及需求的評估流程更簡便。
社會局表示,市府依據年齡區分陸續發文通知民眾進行換證,請民眾收到換證公文三個月內,備齊1吋照片3張、身分證正本、印章、申請表及身心障礙手冊至區公所辦理換證,將直接換發5年效期身心障礙證明,若超過時效將逕行註銷,屆時將影響相關權益。
為簡便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流程,市府運用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經費補助民間團體「併同辦理需求評估」業務,105年度委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豐原醫院、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及大里仁愛醫院等7家辦理。
社會局指出,民眾於7家醫院進行鑑定時,可配合併同科別及駐點時段,在醫院接受醫師與鑑定人員進行鑑定,接續進行社會局需求評估,今年1至8月完成併同需求評估995人,歡迎多加運用。相關資訊請洽身心障礙需求評估中心,電話:04-24752616、24754434、24751695或04-22289111轉38702至38712。(10/19*8)*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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