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表示,為確保本標案品質,防止採購與履約過程有弊端,由建設局政風室主動成立專案稽核小組,採購前的招標文件擬定時,即協助檢視,標案進行中,也邀請專家學者至現場稽核,一旦發現施作與契約規定不符的情況,立即要求廠商依契約改進,過程透明,以兼顧工程品質及防止相關不法行為的發生。
原本建設局將全市水銀路燈汰換分成4標辦理,考量辦理期程必須符合中央規定,而台中市幅員遼闊,水銀路燈數量龐大,為提升廠商工程效率,同時也讓日後維護更加容易,報請中央同意變更計畫後改分為8標辦理。每標範圍及規模都縮小後,建設局全力督促各家廠商施工,希望儘速完成符合契約要求的工程品質。
針對日前有市議員在議會質詢時指稱燈具及電源供應器等疑慮,建設局表示,事先已掌握狀況並進行查核,第一、三、七工區的送審資料,與樣品、現場實裝產品不符,將依契約規定限期改善,並要求拆除重作不符規定的部分;未依期限改善的廠商,則將依契約規定終止合作,並依規予以究責。
其中,第一工區廠商雖已提報竣工,但建設局近期依約驗收時,如發現不符契約規定,也會要求廠商限期改善,並要去拆除重作不符規定的部分;待缺失處全部改善後,才會同意驗收並支付工程款項。
而第七工區工程進度已達86.51%,廠商投標資料有疑似冒用他廠證照的情形,建設局除送請市府政風處調查外,也報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示。依據政風處調查報告,審視相關證據及意見後,即依契約及採購法規定終止與該得標廠商之間的契約,並依約扣罰,所留工程則不排除會另案招標委由他廠或改由建設局自行施做。
第三工區在開工後,發現廠商投標文件有適法性及材料送審等問題,目前正依契約規定停工中,將等爭議釐清後再決定處理方式;而本標案監造廠商有監造不實問題,建設局也會依約核實扣罰,後續於結算時一併扣款之。
建設局表示,落日計畫工程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招標,以工程採購契約為履約依據,一旦遇有爭議與違約情形,都會嚴格依契約作適法處理,對於檢舉等爭議事項都會依情形改善或修正,並主動請政風單位調查,一定會在全部都符合規定並驗收完畢後,才會依規付款。希望相關調查單位毋枉毋縱。
根據建設局調查,落日計畫已獲78%市民支持,市府將持續積極執行。等全市水銀路燈全數汰換後,預計每年可減少4萬5,275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88座台北大安森林公園減碳量,每年可省電約8,672萬度,等於2萬4,386戶家庭的年用電量,可望大幅節省電費與維修費,減輕市庫負擔。(10/22*1)*建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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