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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編列明年度預算 輔導攤販集中區合法化

市府編列明年度預算 輔導攤販集中區合法化
市府編列明年度預算 輔導攤販集中區合法化
為加強攤販管理及提升經營環境,台中市政府去年公布施行「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提供攤販合法營業的法源;明年也將編列100萬元預算,輔導道路型攤販集中區合法化,讓攤販經營品質進一步提升。
經發局輔導攤販方式,包括召開宣導說明會、輔導成立管理委員會籌備會、診斷攤販營業現況、協助住店家同意書取得、調查攤位使用面積及撰寫設置計畫書等。
「設置計畫書」內容包含工程計畫、組織計畫、營運計畫、環境維護計畫、停車秩序與交通管理計畫、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消防及公共安全計畫、社區回饋計畫等八大項目。為使攤販順利撰寫,經發局將提供輔導。
市府也積極輔導既有夜市攤販合法化,例如位於公園路與中華路附近的中華夜市,已有50年歷史,約有508個傳統美食攤位,市府將協助夜市攤販撰寫設置計畫書,希望促使舊城區進一步活化。
對於已取得設置許可的攤販集中區,經發局也將協助改善相關軟硬體環境,期能提升台中市攤販經營品質,呈現更優良的市容景觀。(10/22*18)*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蔡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31551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16-10-22
  • 點閱次數: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