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台中市區域計畫」清楚定位城市發展目標 兼顧產業與環境發展

「台中市區域計畫」清楚定位城市發展目標   兼顧產業與環境發展
「台中市區域計畫」清楚定位城市發展目標 兼顧產業與環境發展
台中市政府提報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的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區原有4處產業型計畫,目前調整為3處,面積從3657公頃大幅縮減為388.73公頃。台中市政府表示,產業開發區僅為區域計畫的一部分,區域內如有優良農田,會優先規劃為受保護的農業區,並加強管制,確保不受破壞或汙染,兼顧環境與產業發展需要。
台中市升格直轄市後,促進都市城鄉均衡發展已成為當務之急,因此市府積極推動「台中市區域計畫」,納入原本不在都市計畫內的非都市土地規劃「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區」,以民國115年作為計畫年期,針對台中市整體人口成長及城鄉發展做規劃,清楚定位全市發展目標,帶動各區發展,盼讓台中市加速前進。
台中市政府提報內政部區委會審議的「台中市區域計畫」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原有4處產業型計畫,面積3657公頃,目前調整為3處,分別為神岡、十九甲與塗城、大里樹王,合計面積大幅調降至388.73公頃。
中市府表示,台中縣市合併後,市府積極面對土地使用問題,希望提供合法發展的產業出路,否則就會衍生違章或未登記工廠問題;目前不少違章工廠難以取締,以負責任的態度來說,應是讓其中有志提昇產業競爭力者有路可走,而非不斷地訂定執行上有困難的法令,恐導致政府權威崩潰。
針對外界關心產業發展與農地資源保留,市府都市發展局指出,在台中市整體的農業發展政策下,市府會優先保留重要的農業用地,產業開發區域內如有優良農田,將優先規劃為受保護的農業區並加強管制,剩餘土地至少有30%面積還將劃設為隔離綠帶、道路、汙水處理等公共設施用地,確保周邊農業區不受破壞或汙染。
有關產業用地來源,都發局說明,首先來自尚未開闢的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其次是都市計畫區內現況已不適合使用的農地;再來是非都市計畫土地中現況已不適合使用的農地,而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區內的土地多為非都市計畫土地中現況已不適合使用的農地。
都發局表示,市府十分重視環境與產業的平衡,並非一味規劃產業用地,像是過去清水甲南地區約有243公頃農地原本要規劃為產業用地,市長林佳龍認為附近的關連工業區還有土地可用,只因公共設施不足、計畫道路未建設等原因,造成部分區塊廠商進駐意願低,但其實只要把建設做好,並非一定需要使用到甲南的農地,因此決定停止變更此處為產業用地,將朝向精緻農業作整體規劃,維護農地的完整性。
此外,市府未來也將配合「新五農」及「青年加農」等政策,盡量朝農地活化、留得住人才及創造就業機會等方向規劃。
台中市政府表示,為解決產業用地不足及輔導違章工廠合法經營,未來產業用地建置完畢後,附近的違章工廠就可以遷移進去,市府也會輔導其申請工廠登記證及建照、減量既有排放源,並加強稽查,兼顧產業發展及環境保護。(10/23*13)*都市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吳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5116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6-10-23
  • 點閱次數: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