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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創 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市議會法規委員會通過

全國首創 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市議會法規委員會通過
全國首創 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市議會法規委員會通過
根據調查,家中寵物「毛小孩」去世後,約3分之1的飼主希望仿照人類方式處理屍體並追思。為讓提供服務的業者有法源依據,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擬定「台中市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經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昨(24)日通過修正為「台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等三讀及行政院核定後即可公布實施,台中市也將成為處理寵物身後事的全國首創指標。
此次修正重點為寵物生命紀念業應向市府農業局申請許可、訂定營業規章及與消費者簽訂服務契約等相關規範,藉由制訂輔導管理規範及罰則,輔導業者合法優質發展,協助飼主圓滿處理毛孩身後事,保障飼主權益,逐步落實台中市為友善動物城市。
根據農委會資料,台中市家犬家貓頭數約25萬,以每年死亡率5%計算,台中市每年約有1萬2千頭毛孩死亡,其中約有3分之1的飼主希望比照人類模式辦理毛小孩後事。
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有越來越多飼主希望毛小孩身故後能仿照人類後事辦理,但是目前提供此項服務的業者因無法源依據,商業登記業別仍為「廢棄物清理業」,或提供寵物遺灰貯存者登記為「倉儲業」等情形發生。為了讓新興產業依法可遵循,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遂擬定自治條例,一方面讓業者名實相符,也藉此保障飼主權益。
動保處表示,未來相關業者應先完成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並向農業局申請許可,同時訂定營業規章、與消費者簽訂服務契約,其中若未經許可即擅自經營寵物生命紀念業之業務,最高將處10萬元罰鍰,希望藉由制訂輔導管理規範及罰則,輔導業者合法、優質發展,並使飼主獲得保障。(10/25*17)*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動保處陳組長

聯絡電話:04-23869420分機409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發布日期: 2016-10-25
  • 點閱次數: 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