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表示,受保護樹木適時適當修剪有助健康,但若過度修剪,復原期間內樹木會發生短期衰弱情形,導致病蟲害產生。依據《台中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受保護樹木棲地主或管理人及專業廠商,在執行維護樹木有關的移植、砍伐、毀損等行為時,須依程序擬定維護計畫送審,通過後才可執行維護工作。
農業局提醒,受保護樹木之管理人及施工廠商進行大規模修剪時,應考慮後續影響,並長期監測,如違反《台中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可處5至10萬元罰鍰。
(10/25*13)*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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