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說明,此次派員隨機到豐原區墨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抽驗「紅茶、綠茶」、北屯區北海岸餐飲有限公司抽驗「甜椒」、北區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抽驗「絲瓜」、霧峰區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抽驗「紅辣椒」、烏日區烏日市場抽驗「麻竹筍」及其他餐飲、販賣業等處抽驗市售食品檢驗農藥殘留,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指出,農藥殘留著重源頭管理,農民栽種作物應依農業單位規定合法施藥;同時提醒民眾在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可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有助於去除殘餘的農藥。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若蔬果檢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提醒食品業者留意,提供安全食材維護市民健康。(10/27*6)*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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