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許多路燈、電桿掛滿纜線,不僅是都市景觀殺手,也容易有安全疑慮。過去僅能透過警察單位取締,因無相關罰則,造成執法上困難。今年所公布施行之「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已將路燈附掛纜線納入管理,再加上市議會三讀通過「台中市寬頻管道管理自治條例」,授權建設局更大的權限,管理電桿、側溝、下水道等附掛纜線,將讓整體都市景觀越來越好。
截至今年9月底,台中市寬頻管道已建置完成約1,150公里、纜線布設長度超過3,000公里,完成長度居全國前茅。為更有效解決架空纜線及道路側溝暫時附掛纜線的雜亂問題,建設局透過修定「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及新訂「台中市寬頻管道管理自治條例」,未來能將各固網業者、有線電視及相關機關所屬纜線,優先遷入寬頻管道,以減少道路開挖頻率、強化管線管理機能、維護市容觀瞻。
黃局長感謝市議會支持,配合這兩條自治條例即將施行,建設局將於今年底前會同區公所及各纜線業者進行違規附掛纜線調查,預計明年第一季通知業者改善,經六個月改善期後,明年第三季起針對寬頻管道鋪設完成的路段,包括暫時附掛於該路段路燈桿、雨水下水道、汙水下水道、電線桿、銜接管線或其他處所的違規纜線,一律要求限期完成拆遷進入寬頻管道;違反規定者,除按次開罰外,將停止業者使用至改善完畢。(10/30*7)*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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