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勞工局推獎勵金穩定青年就業 明年增職涯諮商輔導

台中市政府104年起開辦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鼓勵中市29歲以下待業青年透過勞工局推介就業,工作滿半年即可領2萬2000元獎勵金,實施後共推介877位青年就業。市府勞工局長黃荷婷指出,明年搭配職涯發展中心,增加職涯諮商與規劃,希望持續提升青年就業品質及就業率。
市議員江肇國今(4)日市政會議業務質詢表示,市府針對此項政策編列將近1900萬元的預算,明年度也將繼續辦理,但自去年2月至今年4月底止共推介的877位就業青年,有588位已離職。建議市府除發獎金外,應透過專業多元、個性化的幫助,提高青年的就業能力;同時提供暢通的媒合管道,讓每位青年能夠適才適所,選擇喜歡的職場投入。
勞工局黃局長指出,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自104年起試辦,原僅規定本市29歲以下青年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3個月即可請領,105年起配合產業4.0及缺工行業規範適用行業別。青年在就業初期的3至6個月,常因職場適應問題或職涯方向不明確等因素,是最不穩定的時期,因此,勞工局透過獎勵措施協助青年度過不穩定期,並學習職場倫理及人際關係。
對於離職青年,黃局長強調會持續追蹤,瞭解青年為什麼不願意投入這些產業,並加以統計分析;明年則會搭配職涯發展中心,增加職涯的諮商與規劃,並參採江議員意見,做更多元全面的規劃,希望持續提升青年就業品質及就業率。
勞工局也指出,為協助青年就業,除透過穩定就業獎勵金外,市府依不同階段青年的需求,提供客製化的服務方式,例如協助在學青年建立正確職場工作態度與觀念,或針對就業意向不明確、缺乏工作技能或就業能力之青年,推動多項促進青年就業相關計畫,未來會搭配職涯發展中心運作及導入職涯工作卡,提供青年更多元實用的就業協助。(11/4*8)*勞工局

聯絡人: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孫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6105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16-11-04
  • 點閱次數: 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