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表示,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將現行現行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對象向下延伸,符合年齡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及其一方父母皆設籍本市者,就讀本市公立幼兒園者免學費、私立幼兒園每學期最高補助1萬5,000元。設籍台中市,但鄰近彰化、南投、苗栗三縣市就讀私立幼兒園的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也能申請。
另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低於70萬元者,可視家戶所得級距申請雜費及代辦費補助。所得在30萬以下者可申請1萬5千元,30萬到50萬者可申請1萬元,50萬到70萬者則可申請5千元,最高每年補助3萬元。
補助相關細節可洽各幼兒園,或上教育局官網參考資訊,也可電洽市民專線1999或04-22289111轉54401至54407詢問。(11/11*19)*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