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表示,經派員稽查,並邀集水保技師公會及水土保持系教授至現場會勘後,發現該工程未依核定計畫,違規堆置土方,已違反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將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水土保持義務人6至30萬元罰鍰。
此外,也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於期限內將土方移除,並設置臨時排水溝及相關保護措施,屆期未改善將加重處罰。若發生公共安全或水土流失情形,更將依水土保持法規定移送法辦。
水利局強調,針對山坡地管理,水利局持續利用衛星影像及巡查人員,全面監控山坡地利用現況,若有任何違規開發使用行為,水利局將立即依法取締。
水利局也提醒,為避免觸法,民眾進行山坡地開發利用前,應依法提出申請,並確實依核定計畫施工,避免造成危險。
(11/11*16)*水利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水利局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轉5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