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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辦理戶外教學場所選擇 中市教育局:增加學生學習經驗與知識為原則

有市議員今(11)日在市議會關切學校選擇戶外教育場所的問題,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長彭富源表示,戶外教學讓學生走出教室,是有效引起學習動機的教育方式,在課程設計上,應以學生生活經驗為中心,兼顧學生需求及教育意義,即使安排至遊樂園區,也應善用自然環境、文史文物等豐富資源,融入教學目標,達成校外教學的目標。

市議員張耀中、楊典忠、江肇國今(11)日在議會教育文化質詢中指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曾在103年4月間發函給各地方政府,希望所屬學校辦理校外教育避免「流於旅遊玩樂」,如果學校安排學生到遊樂園進行戶外教育,是否有罰則?

教育局長彭富源表示,戶外教學是結合生活情境所推動的重要教育型態,讓學生走出教室,能有效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教育部函請學校辦理戶外教育時,應以增加學生學習體驗、擴充知識領域等為核心,並無明文規定不能選擇遊樂園作為戶外教學場所,也無相關罰則。

彭局長強調,有關學校辦理校外教學地點,應以學生生活經驗為中心,兼顧學生需求及教育意義,配合活動行程進行課程設計;即使安排至遊樂園區,也應善用其自然環境、文史文物、生物生態環境等豐富資源,融入教學目標,達成校外教學的課程目標。

此外,教育局訂有「台中市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活動注意事項」,規範轄內各級學校舉辦校外教學活動時,應以增加學生學習經驗與知識為原則,並應事先擬定實施計晝,提經相關會議充分討論,經校長核定後實施,教育局也將持續監督。

議員張耀中也表示,教育部推動「泳起來專案」,鼓勵學校提升學生游泳能力的檢測合格率,後遭監察院糾正,國民基本教育法課綱規定正式課程不得額外收費,教育局推動游泳教育時應如何因應?

教育局彭局長說,推動游泳教學有必要,原校內有游泳池的學校,持續推游泳課程,並依規定不能額外收費;如因校內缺乏游泳池設備,須至校外進行游泳教學,則可酌收車資和門票錢,教育局有補助弱勢學生,今年游泳教學已補助1400萬元。

議員沈佑蓮則肯定市府推動一條龍政策,減輕家長負擔,但她擔心幼教師資可能出現供不應求的情形,盼市府向中央反映問題。

彭局長表示,105學年度台中市公私立幼兒園核定收托人數計8萬6,973人,實際入園人數為7萬2,554人,整體供應量尚屬充足;自托育一條龍施行以來,幼兒園入園人數雖顯著成長,但部分家長反映幼兒園受限於師生比,無法在尚可招收名額內招收新生。對此,教育局將積極透過相關會議向中央反映,解決師資培育不足的結構性問題。

此外,議員黃馨慧則關心教育局今年未發教師節禮券的原因。教育局表示,往年教師節前夕,各縣市會發放敬師禮券表達對老師的敬意,但因發放無相關法源依據,中央已籲請各縣市不應再繼續發放;經市府與學校、教師研商後,今年改變祝賀方案,提供東勢林場遊樂區、后里馬場等多處景點及機構優惠,不再發放禮券,另針對先前已編列的禮券預算,將依法停支解庫。
市議員邱素貞、陳淑華、翁美春則關心長春國民運動中心規劃進度,台中市體育處長郭明洲表示,由於長春國民運動中心所在地也是市府綠川整治計畫中的一部分,河道如何融入規畫設計有花一些時間,不過現已完成設計,預計11月上網公告,明年初決標,預定期程108年中完工,108年底正式營運。(11/11*11)*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026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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