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稅務局表示,市府今年雖已增加2.4萬件改課自用住宅稅率,為六都第一,但預估仍有1.5萬名民眾尚未申請,為此市府函請財政部同意放寬自用住宅申請優惠期限。
財政部也於8日宣布採用台中市政府建議,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只要於9月22日前已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即可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地價稅繳納期限前申請,以千分之2優惠稅率課徵今年度地價稅;若已繳納地價稅者也可申請,經獲准後,稅務局將主動退還溢繳差額。
稅務局指出,自財政部公布放寬優惠稅率申請期限至11月30日開始,近日各分局已共計收到6,138件申請案件,其中文心分局與大屯分局的待處理案件為最多,稅務局將調派人手加速處理各申請案件。
稅務局也說明,由於原訂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至9月22日止,因此原本於9月22日後至財政部公告前,共2,813件已核准自明年開始適用優惠稅率的案件,該局將主動調出檔案,重新審理,讓民眾提前適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也說,歡迎民眾儘速提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雖該局於假日無提供臨櫃服務,但民眾仍能利用「中稅e把照」APP或利用網路申辦,只要連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tax.taichung.gov.tw/)的「地價稅開徵專區」,再點選「線上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即可以網路取代馬路,線上申辦優惠稅率。(11/11*10)*地方稅務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賴小姐
聯絡電話:04-22585000轉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