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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幼兒園拆遷案 市府協助園方促請重劃會研擬妥善解決方案

台中黎明自辦重劃會因配地爭議,與黎明幼兒園自100年起爭訟至今,日前台中高分院判決重劃會勝訴,黎明幼兒園仍訴求保留建物,也有公民團體聲援幼兒園,希望各界重視相關問題。對此,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已轉達幼兒園訴求給重劃會,希望儘速研議可行方案,讓爭議獲得妥善解決。
黎明幼兒園位於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屬民間自辦的市地重劃開發案,在前市府時期即已進行重劃作業,但也引發爭訟,由於幼兒園位於道路公園公共設施與住宅區上,重劃會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要求幼兒園拆遷,幼兒園不服而向法院提起訴訟。日前台中高分院判決重劃會勝訴,重劃會依法院判決繳交保證金,申請執行拆屋,法院限期幼兒園於期限內自行拆屋完畢。
地政局指出,市府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但市長林佳龍非常關心園長林金連及幼兒園的狀況,已指示該局全力協助;地政局長張治祥上月底也前往黎明幼兒園關心,對於林金連主張黎明幼稚園為合法建物,應全部保留的訴求,表達理解,承諾將轉達重劃會研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之道。
10月28日,地政局先邀重劃會到市府研商,轉知幼兒園訴求,建議儘速研議可行方案;11月7日,則同時邀請重劃會與林金連共同協調,市府會針對幼稚園所提合法建物部分進行確認,並要求重劃會研擬檢討補償費合理性,以及原位置保留的可行方案,希望達成協議。
地政局表示,台中過去民間自辦的市地重劃開發案數量大,產生的紛爭也非常多,包含黎明幼兒園在內,多位地主與重劃會的爭議均因此而起。市長林佳龍上任後要求,大面積開發案以公辦方式開發為主,不鼓勵民間自辦重劃案,以保障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
此外,市府已於今年1月訂定「台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針對「公自辦方式」、「公共設施用地比例」及「公有土地比例」三大核心予以規範,強化審查機制,避免再有類似爭議狀況發生。(11/17*8)*地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方小姐

聯絡電話:04-22170689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16-11-17
  • 點閱次數: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