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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衛生局抽驗滷味及關東煮 1件產品初驗不合格 已停止生產

中市衛生局抽驗滷味及關東煮 1件產品初驗不合格 已停止生產
中市衛生局抽驗滷味及關東煮 1件產品初驗不合格 已停止生產
台中市政府日前派員前往全市四大超商、生鮮超市等處抽驗熟食滷味,包括關東煮、高麗菜捲、雞肉丸、煙霧蛋、鳳爪、雞胗等計20件,檢驗「一般食品衛生標準(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衛生局表示,檢驗結果1件初驗不符規定,賣場及源頭製造廠商已停產停售此產品,未來也將列管持續追蹤。
這次初驗與規定不符的產品是太平區台灣楓康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東平分公司抽驗的「楓康椒香鵝粉肝」,衛生局表示,據該公司蘇姓主管說明本產品是委由台中市西屯區的食品公司製造;初驗時大腸桿菌群>1100MPN/g(標準<1000 MPN/g),衛生局立即通知賣場下架違規產品,並請源頭製造商改善製程衛生,後經衛生局再派員復抽時,賣場及源頭廠商均已停售停產此產品,未來將列管持續追蹤,維護市民健康。
另外,衛生局也抽驗料理常用的金針、筍乾、梅干菜等脫水蔬菜24件,檢驗漂白劑(二氧化硫)、殺菌劑(過氧化氫);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衛生局指出,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是重要的衛生指標菌之一,若超過標準值可能表示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原因包括場所、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作業人員衛生習慣不佳或盛裝食品容器不潔等,提醒業者多加留意。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者產製食品若不符合食安法第17條中央訂定的衛生標準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以下罰鍰。提醒民眾購買關東煮或即食滷味時,可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並留意產品販售區衛生狀況,是否有適當保溫保存及防塵措施,確保產品安全無虞。(11/21*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傅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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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6-11-21
  • 點閱次數: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