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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遭倒廢棄物 中市環保局爭取中央獎勵金鼓勵民眾通報汙染事件

為避免台中市遭棄置廢棄物,台中市政府除加強巡視大排等易遭棄置地點外,也持續爭取中央獎勵金,鼓勵即時通報汙染事件。根據統計,行政院環保署獎勵台中市民眾舉發汙染案件,103年度6件、104年4件、105年迄今1件,件數雖不多,但共計核發獎勵金達27萬9,000元。市府環保局表示,將持續爭取汙染通報事件獎金,與全民共同守護環境。
台中市議會今(22)日進行第2屆第4次定期會業務質詢,市議員何文海關心民眾舉發協助任意棄置垃圾案件,環保局是否有向行政院環保署申請獎金?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環保局在棄置廢棄物案件查緝過程中,不僅會同行政院環保署與檢調共同偵辦,並有密切向環保署呈報。民眾通報汙染事件的破案獎金,包括提出相關佐證與相關資訊蒐集等申請要件,如果個案裁處金額10萬元以上,環保局均協助爭取中央發給獎金。
環保局說明,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獎勵民眾舉發汙染案件實施要點」所稱「汙染案件」,是指經各級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其汙染事實裁處罰鍰(含追繳不法利益)確定金額達10萬元以上,或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並起訴(含緩起訴)的案件。
依要點規定,舉發人舉發的汙染案件如有將目擊汙染事實通知環保局,並提供具體可資辨識的佐證資料,或協助環保人員到達汙染地點,經查證屬實者;或對有嚴重汙染環境之虞的事件向環保局舉發,因而經適時處置,避免環境遭受嚴重損害情形,可推薦發給獎金。
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通知推薦獎勵案件時間,推薦受理的符合規定案件,送往環保署審查及核發檢舉獎金。對於民眾主動協助偵辦環保違法事件,白局長表示相當感謝,希望繼續與全體市民共同守護環境。(11/22*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環稽大隊長王先生

聯絡電話:04-22276011分機67236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6-11-22
  • 點閱次數: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