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禮儀管理處表示,台中市縣市合併前,納骨塔由各區公所自行興建並自訂收費標準,縣市合併後,各納骨塔由市府統一管理;經過多位民代及在地里長建議,市府民政局與財政及主計單位溝通,調整清水區納骨塔收費標準,另修改后里及大雅區殯葬設施提供在地居民的使用優惠。
調整後收費標準依清水區新舊納骨塔及樓層不同,骨骸櫃位收費為3萬至4萬元之間、骨灰櫃位收費為2萬至3萬元之間,降幅達1萬元。后里區新建納骨塔因以焚化爐回饋金作為設置經費,將優惠后里區居民,以定價6折收費,所在里里民以定價5折收費。
另外,大雅區生命藝術館因位於大楓里與上楓里交界處,原先僅大楓里民享優惠,此次生管處也將上楓里劃入所在里民優惠適用範圍,同樣享有5折優惠。
生管處表示,此次修改台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第13條及第5條附表,於21日發布,今(23)日開始實施。(11/23*17)*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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