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說明,執行路平專案或大範圍路修前,市府道路維護措施的前置作業有三種態樣,第一種是「道路坑洞修補」,路面因老舊、車輛超載或來回輾壓造成道路坑洞、破損,以往僅就坑洞範圍修補,不易維持平整度,修補材料經車輛碾壓後容易脫落;為維護行車安全,建設局先以緊急性修復方式,依路面破損範圍,採方正切割或加鋪3公分厚瀝青方式進行修補。
其次是「管挖修復工程」,以往管線單位接受住戶、店家接水、電、瓦斯、電信等民生需求或汰換老舊管線時,都會申請道路管線挖補,管挖回填後常變成彎彎曲曲的「蛇狀路」或「補丁路」,造成路面凹凸不平,導致用路人行車不適,也易生交通事故;對此,在管線單位開挖後,建設局也會嚴格要求他們以「全車道修復」方式回填道路,恢復路面平整性。
最後是「管線破損搶修工程」,道路下方偶爾會因為自來水破管漏水或瓦斯漏氣等突發狀況,造成路基掏空下陷並危及公共安全,需辦理緊急道路開挖修復工程,以往管挖修復後,因局部回復路面常形成補丁路,影響行車安全;在管線經緊急修復後,建設局也會以全車道修復、大面積切割修復方式,回復原先道路平整度。
建設局強調,以上三種道路施工態樣,都是針對道路安全,先做安全改善或施工,後續建設局將持續執行「4年500公里路平專案」,落實「以人為本」、「提升品質」、「減少挖補」施工三大面向,包括人行道無障礙施工、路面與側溝齊平、標線抗滑提升、孔蓋下地、路面測量與高程設計、路基改善、提升AC品質、路面靜置養護6小時或溫度降至50度C以下、汰換老舊管線、預留接水接電管線等路平十大要領,提供更優質的用路環境。(11/28*7)*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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