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許多LINE群組流傳某議員質詢畫面,指多項市面販售食品疑似來自日本核災地區,該影片已引發民眾恐慌。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重申,去年5月15日起中央已實施「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及「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雙證措施,強化邊境管控,不合格產品不會進入市面;日前市府也再與衛福部食藥署檢核比對,確認現階段市面並無禁止輸台的日本五縣市食品,呼籲勿轉傳不實資訊,引發社會不必要恐慌。
針對某議員這段質詢影片的內容,衛生局表示,為維護民眾食品安全,該局11月22日已與衛福部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再進行檢核比對,確認現階段市面上並無禁止輸台的日本5縣市食品,所謂「市面早已流通日本核災食品販售」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此外,市府衛生局也持續針對各項日本食品進行稽查,杜絕不法食品在台中市流通販售。稽查以「管控源頭端、掌握後市場」為原則,針對日本食品銷售業者,如太冠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裕毛屋、台灣大創股份有限公司、屈臣氏、JASONS超市等均派員執行查核,今年至目前為止,稽查約400餘件不同品項的日本食品,均無發現有福島、群馬、櫪木、茨城、千葉等輻射區禁止輸台食品,相關標示也均符合規定。
衛福部食藥署去年4月15日公告訂定「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及「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的強化邊境管控措施,並自去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實施「雙證措施」後,經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即在邊境退運或銷毀,不會進入市面,透過「管制源頭、管制邊境、管制後市場」三管措施,可確認市面日本輸台食品的產地,均非來自日本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等5地禁止輸台縣市。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市長林佳龍日前已公開表示,沒有人希望國人吃到不安全的食品,大家對食安的理念與方向一致,市府也將人民的健康視為最高價值,不安全的食品絕不可以在市面流通販售,市府堅決捍衛民眾食安的立場不變。
徐局長也提醒,食品業者若經查獲竄改原產地標示案件,依案情情節嚴重性,得依食安法裁處4到400萬元罰鍰或移送檢調偵辦。民眾若對日本輸台食品仍有疑慮,可至衛生局網站 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lp.asp?CtNode=23266&CtUnit=11479&BaseDSD=7&mp=1 查詢。(11/28*11)*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施先生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2010